大湖鄉公所拆除重建工程開工動土 將規劃設置公共托育中心

大湖鄉公所行政大樓拆除重建工程,11月23日上午開工動土,因大湖鄉沒有托育機構,為因應托育需求,一併規畫利用1樓部分空間設置公共托育中心,預定115年10月完工。

 大湖鄉公所原辦公廳舍民國65年興建,103年經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有結構安全疑慮,建議拆除重建,經各方積極奔走,111年5月20日獲內政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核定補助1億元辦理拆除重建工程,是繼卓蘭鎮公所之後,苗縣第2個獲最高補助額度的公所。

 該項工程原預定111年12月開工,唯因採購爭議,在112年4月與原廠商終止契約,並重新辦理設計與工程招標事宜,歷經1年的規畫設計與招標評選,終於在今天開工動土。

 今天上午舉行的開工儀式中,縣長鍾東錦、立委邱鎮軍、縣議員陳春暖、大湖鄉長黃惠琴、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李貴富、代表等人持鏟動土,並與村長、鄉親等一同上香祈福工程平安、順利。

 縣長鍾東錦希望大湖鄉公所團隊如質如期推動重建工程,讓新建辦公廳舍依預定時程在115年10月完工,成為大湖鄉新地標,提供鄉親優質完善的服務。

 鄉長黃惠琴感謝縣府協助爭取重建經費及中央的補助,讓老舊的大湖鄉公所辦公廳舍可以拆除重建,啟用後將可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並改善鄉親洽公環境。

 新建辦公廳舍規畫興建地上3層、地下一層,總樓地板面積約3380平方公尺(約1022坪),委託設計監造暨營建工程經費約計1億8036萬元,其中,公所自籌8千餘萬元,預定115年10月完工。

 新建的公所地下室將做為停車使用,1、2樓為辦公空間,3樓代表會,除加強防震設計外,在空間規畫方面也融入無障礙、人性化之精神,以便利老弱婦孺與行動不便鄉親洽公需求,另考量大湖鄉無兒童托育機構,為滿足托育需求,亦將利用1樓部分空間設置公共托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