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追蹤非洲豬瘟豬隻流向!無人畜共染疑慮、呼籲煮熟食用

農業部宣布台中市通報疑似非洲豬瘟案例,傳出有28頭豬隻已宰殺流入市面,嘉義縣衛生局接獲其中1頭豬流入嘉縣某肉品加工業者通報後,隨即啟動稽查作業,經查該豬隻經分切後販售市場攤販,已全數賣出。同一業者13日同步向他縣市購買1豬隻,經確認來源與台中非洲豬瘟豬案相同,計2隻流入嘉義縣轄,皆已全數分切賣完,衛生局持續追蹤中。

衛生局將持續加強食品業者查核,嚴格要求業者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若食品業者刻意使用病、斃死豬肉,該等肉品本質上即屬變質物品,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

若以該等物品作為食品原料,屬於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所稱之「變質」或腐敗者,得依同法第44條,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

衛生局提醒民眾,非洲豬瘟不是人畜共通傳染病,不會感染人類,請民眾不用恐慌,選購肉類及內臟製品時,應優先選擇具品牌、包裝完整、標示清楚且經檢驗合格的產品,避免購買來源不明或價格異常低廉的食品,以降低食安風險。

若發現疑似不法食品或有衛生安全疑慮,請立即撥打嘉義縣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5-3620613通報,共同維護食品安全與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