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在水上鄉水溝偷倒水肥臭氣熏天,嘉縣環保局究責法辦

嘉義縣環保局6日接獲民眾檢舉,有不肖業者在水上鄉三和村郵局旁水溝偷排非法水肥,經查為台南市核可的乙級清除業者所屬車輛停放路旁違規排放廢水至地面水體,違反廢清法第41條第1項及第46條第1項第4款,最高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除函送法辦,並函請台南市環保局依主管機關權責嚴處。

環保局指出,該業者為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業,可清運水肥、糞尿等廢棄物,環保署針對此類車輛規定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及廢棄物流向申報管制,經追查該業者6日上午先至台南市善化區清除水肥後,並未載運至合法地點處理,經事業廢棄物即時監控平台發現,該車輛上午10時在水上鄉三和村郵局旁水溝違法傾倒水肥,社區瀰漫糞尿臭味,環保局將依違反廢清法第41條告發處分,刑事責任部分通報環保署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以及警政署保安警察大隊第三中隊辦理後續偵辦,並請台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依權責處分,研議廢止其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環保局提醒,委託清理廢棄物或抽水肥應慎選合法廠商,簽約時必須再三確認,一旦查獲有故意委託不合法的廠商清理廢棄物或水肥者,將依法要求委託人負擔連帶責任,業者也要依規定申報流向,以免觸法。

環保局呼籲如發現有污染情事時,請向環保局舉發(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05-3620808或撥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