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已受理13家夜市申請復業,市府會勘審核通過後將可恢復營業、須遵守遵守「三不吃」原則

中央宣布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但部分場所微解封,台中市政府配合中央指引,進行夜市首波「穩健解封」,目前已有13處夜市提出申請,市長盧秀燕今(10)日重申,市府依法會勘、審核、強化查核,也請夜市管委會或負責人要求所轄攤商遵守各項防疫規定,禁止「餐飲內用」、「試吃活動」、「邊走邊吃」,並請民眾配合相關規定,保護自己、保護他人。 

市府今日下午舉行台中市疫情指揮中心線上記者會,盧市長表示,市府整體防疫政策與中央一致,但會做些調整,市府態度就是「穩健性解封」、「漸進式鬆綁」,守護城市;7月13日起夜市將解封,由夜市管委會與負責人提出防疫計畫書,台中約有33處夜市,目前已有10多處夜市提出申請,市府依法會勘、審核,但仍提醒必須遵守「三不吃原則」,餐飲禁止內用、不能試吃活動、不能邊走邊吃。 

盧市長也提到,昨日宣布全市餐飲業者仍沿用現行規定禁止內用,許多業者辛苦了,但今日台中新增兩例確診,為了雙方安全與健康,她實在不放心讓市民「脫下口罩」在餐廳裡用餐,相信餐飲業者也會擔心,後續開放期程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檢討。 

經發局長張峯源說明,台中33處公告停業夜市採「申請程序」、「管制措施」等兩大原則,夜市防疫計畫申請已於7月8日公告在經發局網站(https://bit.ly/3yHxHLp  ),由夜市管理委員會或負責人擬具防疫計畫書,夜市提出的防疫計畫書內容應提出具體因應作為,如減少出入口、專責人力負責實聯制、量測體溫、手部消毒、監控容留人數,及攤商與工作人員造冊、健康狀況監測、訂定環境清消計畫、如發生確診病例時的應變措施等。

張局長表示,目前共受理13處夜市申請,包含逢甲、中華、忠孝、蔣公路、昌平、長億、旱溪、大慶、太原、清水五權、捷運、大里勝利及梧棲草湖夜市,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皆符合規定,第二階段進行現勘,目前已於7月9日下午及10日上午完成11場次現勘,預計12日可完成至少11場次內部審核程序,並發文通知夜市依所提計畫確實執行相關工作。 

經發局強調,夜市核心營業時間應做好容留人數控管,如超過容留人數暫停開放民眾進入;此外,管委會或業者應設置「社交距離宣導員」,並著顯著背心或背帶,隨時於人潮聚集、排隊熱區宣導民眾注意社交距離,並輔以地貼或膠條指引1.5公尺社交距離的排隊動線。個別攤商或夜市如違反防疫規定,依情節輕重處3,000元至15,000元罰鍰,並勒令停業,改善後經複查通過,始得恢復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