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央「適度鬆綁」 中市電影院明起恢復營業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7月8日宣布延長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至7月26日,並自明(13)日起適度鬆綁部分措施,電影片映演場所已納為有條件鬆綁對象;台中市政府新聞局依防疫指示事項及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宣布「全市電影片映演場所自明日起應遵守相關防疫措施,恢復營業」;籲請業者及市民配合電影片映演場所的防疫規範,同時加強查察,如查有違反相關防疫措施者,將予裁處。

新聞局表示,配合全國逐步解封政策,已按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文化部相關指引訂定相關防疫規範,例如全程佩戴口罩、量測體溫、實聯制、梅花座或間隔座、每一場次進場前、散場後清潔消毒、全面禁止飲食(包含影廳內、影廳外等待區、戶外空間)等防疫措施,新聞局近期持續輔導業者進行解封前相關準備工作;明日解封後,新聞局將依防疫措施逐項進行現場查察,請業者及進場觀影的消費者,務必遵循相關規範,共同珍惜維護防疫生活中逐步解封的成果。

新聞局進一步說明,疫情瞬息萬變,台中市電影院管制措施將滾動式調整,若未來疫情加劇,為保護市民的健康安全,不排除重啟暫停營業的防疫措施。

台中電影院及文化場館明(13)天起有條件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