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導入「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上半年已取締31件車輛音量超標

為維護環境安寧及生活品質,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除持續配合警察及監理機關執行聯合稽查外,今年度加入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加強取締不當改裝排氣管及不當操作車輛製造噪音等違規行為,重申維護民眾生活安寧及優良旅遊環境品質的決心。

環保局自108年起擴大配合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取締改裝車輛,取締數量由108年386件增加至109年835件,違反噪音管制法處分案件亦由108年111件增加至109年225件,整體取締及處分數量皆成長2倍以上。自110年起配合中央公告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相關法規,導入「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加強於臺三線沿線、苗栗市、頭份市及竹南鎮等陳情熱點執行取締作業,截至6月底止,藉由科技執法已取締共31輛行駛中車輛音量超標案件。

環保局陳局長華盛表示為維護環境安寧,將持續配合環警監聯合稽查及利用「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於民眾陳情高噪音車輛出没熱點地區及時段架設,期透過多元化之稽查降低不當改裝及不當操作車輛產生之噪音,以維護民眾生活安寧,同時呼籲車主勿改裝高噪音排氣管擾亂環境安寧,除環保局主動稽查外,民眾亦可透過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noisecar.epa.gov.tw/)協助舉發噪音車輛,環保局將依程序通知到檢,期有效嚇阻車主不當改裝車輛及製造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