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戒降二級 澎湖縣餐飲業者仍維持有條件開放內用,目前查核通過11家可提供內用

  澎湖縣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政策自7月13日起,開放餐飲業有條件內用,雖7月27日起警戒降為二級,但本縣餐飲業者仍須維持先向縣府申請,由縣府相關單位檢查合格後方可開放內用。

  「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是衛生福利部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37條第3項規定,於110年7月16日所公告,餐飲業應遵守遵守相關管理措施之規範,始得提供內用服務,停止實施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會另外公告周知;再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單位採行相關管制。因此,餐飲業者應優先遵循本府之防疫規定,提出相關防疫計畫,經本府實地稽查符合規定後,始得提供內用服務。

  澎湖縣政府於110年7月13日至7月26日止由衛生局、建設處及警察局組成之聯合稽查小組進行審核,截至7月26日14時止,共有62家業者向澎湖縣政府建設處登記內用服務,25家來電取消申請,稽查小組總計實地查核24家次,通過家數計11家,通過業者將公布於本府建設處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penghuEAD)。

本日查核通過可提供內用服務業者計有11家,詳細資料如下:

1.禾欣錡:馬公市重慶街28號
2.旋轉涮涮鍋:馬公市光復里三民路2號2樓
3.鍋道樂精緻鍋物店:馬公市長安里民族路33號1樓
4.福朋喜來登藍洞餐廳:馬公市新店路197號1樓
5.福朋喜來登宜客樂餐廳:馬公市新店路197號3樓
6.汌源小吃部(豚將日本拉麵):馬公市光復路134號
7.承欣餐飲店(Cama Café):馬公市臨海路29號1F
8.五番日式涮涮鍋:馬公市光復路248號
9.承宏餐飲店(檸檬香茅火鍋):馬公市臨海路30號4F
10.冠品餐食店(秋禾家):馬公市文學路330巷18號
11.找食間小吃店:馬公市信義路7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