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3家業者取得合法民宿登記 黃敏惠市長幫民宿業者掛牌

嘉義市政府於109年12月25日公告「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民眾得依《民宿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於區域內申請經營民宿,截至 110年8月30日,已有3家業者成功取得合法民宿登記證。嘉義市長黃敏惠今(30)日特地前往區域內「嘉義慢漫民宿」、「八拾二弄文旅」及「拉瓦宅」3家合法民宿,將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牌頒發給業者,同時與貴賓一同參觀民宿,勉勵業者共同為嘉義市觀光盡一份力。

黃敏惠市長表示,嘉義市建城三百多年,市區中處處可見人文景觀,如老市場、老街區、老巷弄等,都見證了嘉義市的歷史發展。今天參訪了三家民宿業者,很高興見到這三位年輕人,她們都非常有想法且用心,每位背後都有一個動人的故事,這就是地方創生,把在地的DNA連結青年人的創意及創新,讓青年朋友可以有築夢的機會,願意踏實努力追求夢想,來嘉的旅客不僅感受到嘉義市人文城市的美麗風景,同時深入體驗嘉義市的人文歷史。

三家業者均表示感謝市長黃敏惠與觀光新聞處所提供資源及輔導,順利取得合法民宿登記證。「嘉義慢漫民宿」負責人陳盈秀說,曾在旅遊中短暫的住過嘉義市,是一個步調緩慢卻很舒服的城市,便在心中埋下一顆種子,有機會一定要在嘉義市落腳,也很感謝市府給予資源及機會圓夢,生根在嘉義市,未來也會持續帶著旅客認識嘉義市人文風情;「八拾二弄文旅」負責人商淑貞看到嘉義市的觀光客越來越多,她認為是一個值得投資的地方,要讓更多外地人來到嘉義市玩;「拉瓦宅」負責人呂玫燕說,民宿在還沒有合法化前,也曾因為同業競爭、檢舉等問題而感到苦惱,因此,很肯定市府推動「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政策,讓觀光住宿的型態多元化及合法化,同時創造更多機會給返鄉青年。

嘉義市政府觀光新聞處長張婉芬表示,嘉義市過去僅有一家「五柳園民宿」,以休閒農場之規定申請合法民宿,市府於109年公告「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西側至縱貫鐵路為界(南面)及博東路以南、垂楊路以北及新生路以西圍繞之區域(道路中心線以內),且依據「民宿管理辦法」規定,經營規模應為客房數8間以下,區域公告後共已受理6件民宿設立申請案,其中已有3家業者取得合法登記證,房間數分別為3間、4間、5間,目前仍持續有業者詢問及提出設立申請,期待嘉義市能有更多元的旅宿選擇,滿足旅客不一樣需求,也期待民宿業者扮演街道的領路人,讓旅客可以深入了解嘉義市的人文歷史,一同發現嘉義、愛上嘉義。

嘉義市政府觀光新聞處呼籲,有心從事民宿的業者,應循合法途徑取得登記證,以免牴觸「發展觀光條例」及「民宿管理辦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