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衛生局公布夏季飲品冰品抽驗結果 十件不符合衛生標準

炎炎夏日,清涼飲冰品人手一杯,為維護市民夏季食用飲品之衛生安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自今110年4月起啟動飲品稽查抽驗計畫,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針對轄內手搖飲店、大腳桶、青草茶飲店、咖啡店、超商、冰果店等場所販售之飲品聯合稽查抽驗計151 件檢體,其中5件檢體與規定不符(2件青草茶原料農藥超標、1件冰品與2件茶飲衛生標準與規定不符),不合格率3.3%(詳如附件)。

此次抽驗共151件檢體(包含飲料80 件、冰塊及冰品31 件、配料25件、茶葉15件),其中116件檢驗衛生標準,初驗結果有8件(7件茶飲、1件冰品)不符規定,經通知業者限期改善,再次抽驗結果仍有3件不符規定,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辦理。另本次抽驗15件茶葉原料檢驗農藥殘留,共有2件(白鶴靈芝與薄荷)檢出農藥不符規定,均已飭令同批產品下架並追溯來源,白鶴靈芝與薄荷分別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14件生配料分別檢驗防腐劑、著色劑全數均符合規定,6件珍珠奶茶檢驗總糖量及總熱量標示符合規定。

衛生指標菌如超過標準即表示業者在製作過程當中的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污染,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同法第48條第8款之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白鶴靈芝與薄荷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為維護市民食的安全,衛生局將持續稽查為市民把關,並提醒消費者選購飲冰品可選擇商譽良好之店家並且留意現場作業人員及作業環境之衛生,另建議消費者購買後2小時內食用完畢,或以適當溫度(冷藏:7℃以下、冷凍:-18℃以下)存放,以免造成細菌滋生或變質。以上稽查結果,可逕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khd.kcg.gov.tw/)食品衛生專區及食安地圖查詢。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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