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單數位化!苗栗警10月1日起開始採用電子舉發違規製單執法
苗栗縣警察局為提升員警舉發交通違規製單的速度及正確率、維護執法品質,自110年10月1日起開始電子舉發違規製單執法,使警政工作朝向科技化、行動化及智慧化。
由於人工手寫罰單常有字跡潦草讓民眾不易辨識、舉發誤繕造成烏龍罰單及舉發耗時易造成民眾久候等缺點,警察局為改善手寫罰單的缺陷,導入電子舉發罰單系統,以MPolice行動載具配合行動藍芽印表機,製單平均只需約2分鐘,相較手寫製單約費時4分鐘,可節省50%時間,大幅提升行政效率;電子罰單依車號及駕駛人身分證字號自動導入正確的車籍及人別資料至相關欄位,使用下拉式選單選取違規事實及違規法條,錯誤率可有效降低,提升交通違規執法品質;採行電子製單後資料均自動選取產出,於防疫期間可縮短員警與民眾近距離交談時間,降低染疫可能性,有效保護執勤同仁與民眾安全。
警察局本次購入75臺藍芽行動印表機,配發至各單位供同仁使用,於9月23日舉辦電子舉發違規系統講習,參加的同仁均直呼很方便,未來將持續購入藍芽行動印表機提高電子罰單比例,有效提升執法品質。
苗栗縣警察局表示,交通執法目的不是開罰,而是希望提升交通安全,並藉此改變駕駛人的違規行為與習慣,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期望用路人「把路人當家人,讓路人家人都安心」,共同營造友善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