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10月19日起發放振興消費禮金1000元,7月19日前設籍澎湖的縣民均可領取

澎湖縣10月19日起發放振興消費禮金1000元。

只要您是110年7月19日(含)前設籍澎湖的縣民,不分年齡,均可領取哦!

110年10月19日起至12月30日止,請攜帶證件及印章向戶籍地村里辦公處領取。相關流程請參閱以下圖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