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停車費重複繳費達百元 中市府主動通知車主辦理退費

台中市停車費重複繳費案件累積眾多,市府交通局考量民眾權益,今(18)日起主動通知重複繳費累計達100元以上的車主辦理退費,車主收到通知單後,可填妥退費申請書及領據,以郵寄、傳真方式辦理匯款退費,也可至交通局三處櫃檯(新市政大樓、陽明市政大樓及交通局1樓)辦理現金退費。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交通局今日起逐步以郵寄方式寄發通知近5年(105年至109年)重複繳費累計達100元以上的民眾,收到通知的車主檢附退費通知單、車主存摺影本並填妥相關必要資料,且郵寄、傳真回傳交通局後,交通局後續以匯款方式退款,匯款手續費由交通局吸收,車主也可持退費通知單及身份證明文件親自至櫃檯退費。

葉局長提醒,退費通知單採逐步寄發方式通知,請民眾耐心等候,民眾如有退費相關問題,皆可至「台中市停車管理處網頁→業務資訊→問與答」查詢( https://bit.ly/3BTIJPE )。

葉局長呼籲,請民眾多使用綁定金融、電信業者約定帳戶代扣(金融業者約355家銀行、農漁會及合作社,電信業者為亞太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共4家及遠通電收),或透過行動支付(歐付寶、停車大聲公、車麻吉、LINE Pay Money、街口支付、Pi 拍錢包、OnePaid共7家)繳納停車費服務,除可免出門繳費外,也不用擔心忘繳停車費。

交通局並會定期自動檢查停管系統,如發生停車費重複繳費情形,交通局停車管理系統會自動將款項退回民眾原扣款帳戶,民眾免再辦理任何退費手續,省時省力又便利。相關台中市停車費繳費管道及約定代扣服務可至「台中市停車管理處網頁→便民服務→繳費管道」查詢( https://bit.ly/3phCAJ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