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惱人噪音車!台東縣環保局加強移動式聲音照相執法力度,最高可罰3600元

近月來民眾一再檢舉車輛行駛各省道公路噪音擾民,為遏阻此類行為,還給民眾安寧生活環境,台東縣環保局近期加強執法頻率,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自8月起至10月止於台9線、台11線及南迴路段民眾檢舉車輛噪音頻繁路段加強稽查共4609輛次,其中12輛次超過噪音標準將辦理裁處,另有26輛通知到檢複驗。

縣長饒慶鈴表示,台東縣有全國最佳的環境品質,打造最適合宜人居住的城市,是縣政最首要之務,近年高噪音車輛出沒已干擾民眾生活,影響向來寧靜的台東慢活步調,因此強力執法維護民眾擁有的優質居住環境是縣府重要的施政目標,也請車主應遵守監理及噪音法規,切勿非法改裝排氣管或拆除消音器等製造高分貝噪音行為,用同理心共同維護台東的居住環境品質。

環保局表示,目前仍持續依民眾陳情的熱點強力稽查取締,針對違規案件也依規定扣除背景環境及其他音源干擾判別,凡超標遭拍照告發者,將依噪音管制法裁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絕不寬貸。

環保局指出,在執行科技執法時,稽查人員會在架設點前方100公尺到300公尺間,放置「前有聲音照相 請降低音量行駛」告示牌提醒汽機車駕駛人,另根據不同道路速限訂有不同噪音標準值,在速限標誌或標線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機動車輛噪音值不得超過86分貝;在速限標誌或標線超過50公里、小於70公里以下的道路,機動車輛噪音值則不得超過90分貝,如民眾行駛在速限60公里的道路上,不論是駕駛何種機動車輛,車輛噪音值皆不得超過90分貝,如有疑問可參考環保署「聲音拍照科技執法實務運作指引」。

環保局呼籲,台東的真善美需要大家努力維護,噪音會造成心理及生理上的傷害,因此強力執法來遏止製造噪音行為是必須的手段,但處罰並非管制目的,也希望車主本同理心,不要標新立異不當改裝,或是喜好超速、重踩及重催油門等駕駛行為,同時也應注意適時保養維修車輛,台東的美好需要你我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