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不再補助七期燃油機車 中市環保局呼籲:老舊機車換新要快

為有效降低移動污染源總量,鼓勵民眾使用電動機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明年起不再補助老舊機車換購七期機車。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呼籲,民眾如有96年6月30日前出廠的老舊機車,請儘早把握機會於今年12月31日前汰換老舊機車,並於明年1月10日前提出申請,共同維護空氣品質。

環保署自去年起擴大將96年6月30日前出廠的老舊機車納為優先汰換對象,除了針對老舊機車換購電動二輪車給予補助,另首次提供老舊機車換購七期機車補助方案,以增加老舊機車報廢誘因。今年度老舊機車換購重型電動機車最高可補助1萬7000元至4萬元,老舊機車換購七期機車最高則補助7500元至8500元,可大幅降低民眾購車負擔,提高汰換老舊機車意願。

環保局統計,從去年至今年10月止,台中市已淘汰14萬7307輛老舊機車(含1萬9328輛二行程機車),汰除數量名列全國第3,推估每年可減少PM2.5排放達21.6噸,減碳量則相當於種植了269萬棵樹或建置20座台中都會公園,可見推動老舊機車汰換確實有助提升空氣品質。

環保局長陳宏益強調,台中市機車總數與老舊機車總數雙雙位居全國第3高,車輛行駛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影響市民健康甚鉅,在積極推動老舊機車汰換之餘,仍須減少新增車輛的污染排放,才能從源頭降低移動污染源總量。

今年度老舊機車汰換相關補助受理至明年1月10日止,不限補助名額,歡迎市民把握機會,儘早汰換老舊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