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超速致死交通事故都在省、縣道 苗栗警在18鄉鎮市同步啟動固定、非固定式測速照相機執法

苗栗縣警察局統計今(110)年1月至12月中旬,24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總計67件、死亡70人,較去年同期60件、死亡62人,已增加7件、8人,警察局初步分析肇事原因違規超速致死案件共9件(比例占13.23%),再深入分析肇事地點,赫然發現都是省道台1、3、61及72線及縣道119、140線,各占6件及3件。

警察局統整各分局、交通警察隊及保安警察隊警力,將於轄內易肇事路段執行非固定式測速照相勤務,並同步啟動轄區79處固定式測速照相桿,不定時、不定點取締超速違規,目的就是提醒用路人駕駛車輛務必遵守速限規定,減速慢行才是王道,並展現該局防制交通事故決心。

警察局表示,除了現行在易超速肇事路段實施測速照相勤務,未來仍會擇定18鄉、鎮、市各筆直路段(省道、縣道、鄉道、市區道路等)加將強執法,呼籲所有用路人遵守交通法令觀念,防止發生交通事故損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建立友善交通環境。

警察局長周煥興強調:取締交通違規只是防制交通事故發生的方法之一,並不是主要目的,期望所有用路人都具備「減速慢行、互向禮讓」觀念,共同維護道路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