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酒駕!嘉縣警局跨年展開高強度酒駕執法

近期酒後駕車肇事案件層出不窮,引起社會輿論撻伐及民眾高度關注,經統計分析近年各月份酒駕肇事情形,以每年12月至次年3月為酒駕肇事死亡之高峰期,因正值補冬時節、國定連假及春節等民俗節慶,民眾過節歡聚經常飲酒助興,遇有天候不佳影響路況及駕駛人酒後注意力下降等因素,就會導致酒駕肇事增加,為宣示「酒駕零容忍」之決心,並貫徹政府嚴懲酒駕政策,嘉義縣警察局即日起將透過強度執法作為,鄭重向「害人害己」的酒駕劣行宣戰。

自108年7月修法加重酒駕罰則至今2年有餘,全國酒駕肇事案件仍層出不窮,以本(110)年為例,截至目前取締酒駕1029件,其中移送法辦達866人,但仍有發生酒駕致死6件6人,並造成296人受傷。有鑑於此,為澈底杜絕酒駕當事人與同行酒友消極僥倖的心態,警方將會持續落實執法,一旦發現駕駛人有酒味酒容,必定依法酒測,超標究辦,對於累犯及拒絕接受酒測者,絕對「判更重,罰到痛」,絕不寬貸。

但許多民眾可能不知道,若車主明知汽機車駕駛人有酒駕情形,仍乘坐同行,車主則與酒駕者處1.5萬到12萬元相同罰鍰,並吊扣牌照3個月。此外更有同車乘客連坐處罰規定,只要汽機車駕駛人酒測超標,對於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可罰600元至3000元罰鍰,但排除70歲以上、心智障礙、或搭乘計程車、公車等運輸業乘客的處罰。還有,5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或肇事致人重傷死亡酒駕者,吊銷駕照後重新考照1年內,需自費在車輛加裝酒精鎖,上路前需未檢出酒測值才能發動駕駛。

警方再次提醒,冬令進補或餐敘飲宴,無論是飲用酒類,或者是食用含酒精成分之薑母鴨、燒酒雞或羊肉爐等,酒測值超標均將受罰,應儘可能利用大眾運輸、指定駕駛、請人代駕或計程車代步最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