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北區公園路上店家騎樓設置欄杆阻礙通行 市府獲報當場執行拆除

報載臺南市北區公園路上某店家將騎樓設置欄杆阻礙行人斑馬線通行,市長黃偉哲獲悉後,隨即指示警察局會同工務局前往勘查;經警察局人員現場確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即告知店家違規事實,並當場由工務局協助執行拆除路障,恢復該騎樓的通行權。

工務局表示,為改善臺南市騎樓通行不便之困境,工務局持續辦理騎樓暢通計畫,每年由各區公所提報於其外牆(門前)往外推1.5米之距離劃設綠色整齊線,並配合警力勸導或取締,還給行人自由安全通行的騎樓。後續仍將持續辦理騎樓暢通計畫及騎樓整平等方案。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騎樓係屬道路供行人通行範圍,明訂供公眾通行使用不得設置路障阻礙行人通行,民眾倘有發現騎樓占用情形,可向轄區警察機關辦理舉報,必要時工務局配合協助執行拆除障礙物,並評估納入騎樓暢通計畫,與現有路段作階段性的整合,營造更舒適友善的騎樓通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