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車當心!彰化聲音照相再添生力軍,彰市、員林、芬園將增設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

為避免高噪音車輛影響環境安寧,彰化縣環保局自110年起配合行政院環保署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新法上路,採用移動式聲音照相系統,精準鎖定噪音熱區,於深夜時段長時間監測,共執行41場次,平均1套設備可告發50輛次以上,為110年全臺成案率最高。今年度除獲環保署補助1套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另為擴大執法力度將再增設3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於高噪音路段24小時執法,加計既有1套移動式設備,共將有5套設備投入執法,有效遏止噪音車上路擾民,彰化縣環保局提醒民眾切勿不當改裝排氣管或有刻意拉高引擎轉速製造噪音的不當操駕行為,以免違規受罰。

環保局表示,自科技執法上路以來,屢接到民眾反映希望於住家周邊道路設置,並肯定此項執法作為,目前環保局移動式聲音照相系統主要採不定時、不定點於車輛噪音陳情熱點路段執行取締,包含彰化市中山路、中興路、大埔路;員林市員林大道、員東路、山腳路;大村鄉中山路、和美鎮彰美路、埔心鄉員鹿路、縣道139線等,執法時亦均依規於前方100至300公尺間設置告示牌,提醒民眾降低音量行駛,環保局強調聲音照相是以「抓吵」為原則,車輛只要沒有不當改裝或刻意拉高引擎轉速等不當操駕行為就不會有超標情形,不用擔心受罰。

環保局進一步表示,今年度除既有1套移動式聲音照相系統外,亦獲環保署補助1套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將可有效強化執法量能,同時預計於年底前將於彰化市、員林市、芬園鄉縣道139線等陳情熱點路段增設3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以24小時長時間監測,讓出沒時段不固定之噪音車無所遁形。

今年度透過移動式聲音照相系統取締,截至4月底止,共執行12場次,累計開罰6輛次、通知到檢9輛次。此外,環保局、警察局、監理站跨單位攜手合作,於噪音熱點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藉由專業任務分工,共同執行防處作為,110年至111年4月底止,共執行27場次攔(查)檢,攔車數達600輛以上,經檢驗不合格計8輛均依法開罰、經攔查有噪音污染之虞計73輛則依法通知到檢,若逾期未到檢或經檢驗不合格,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裁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透過多管齊下管制作為,111年迄4月底相較去年同期,檢舉案件數量下降58%,已有階段性成效。

為了提升全縣民生活環境品質,夜晚能安靜入睡,彰化縣環保局將持續大力推動各項噪音防制工作,同時呼籲民眾注意車況保養維護、勿不當改裝排氣管,守護自身安全更為生活安寧盡一份心力,共同朝向「美好彰化、希望城市」的目標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