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5處路口新設科技執法設備 9月26日正式啟用執法取締

花蓮縣警察局局針對縣內十大易肇事路口,選定花蓮市4處及吉安鄉1處路口新建置多功能違規取締科技執法設備,將於111年9月26日正式執法啟用。

科技執法設備分別設置於以下5處交通複雜且車流量龐大路口
花蓮市中正路與明禮路口
花蓮市中山路與建國路口
花蓮市中山路與富安路口
花蓮市中山路與重慶路口
吉安鄉中山路三段與中央路二段口

該科技執法設備針對「闖紅燈」、「未禮讓行人」、「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雙白線)」、「機慢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及「直行車佔用左轉彎專用道」等違規態樣取締執法。

《闖紅燈》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未禮讓行人》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及《直行車佔用左轉彎專用道》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以下罰鍰

花蓮縣警察局表示,設置科技執法目的係遏止交通違規、維持道路順暢及降低事故,請駕駛人行車時應遵守標誌、標線指示行駛,切勿因貪圖一時方便而違規,不僅傷了荷包,甚可能發生事故造成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損傷。